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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汾红江农场,收割后的小麦装进粮仓。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网站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征求意见稿》称,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2012年2月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部门并没有批准商业化生产转基因的玉米和水稻,在中国市场上亦不可能出现。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2012年2月14日,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创始人兼董事会主席克莱夫 詹姆斯(Clive James)在北京呼吁,中国应考虑及时放松对转基因技术的管制,并期待中国的转基因玉米于2015年实现商业化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