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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IPO不审了,如何阻挡归真堂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10: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环球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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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一句发问“IPO不审行不行?”在资本市场上引起了广泛的好评,投资者从中看到了管理部门放松对市场行政管制的政策趋向,IPO的审核制改为注册制后,所有的企业,只要合乎证券法规,都有资格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市场更好地成为优质资源的培育场所。但是,在最近发生的由归真堂向证监会申请IPO所引起的风波中,以一批名人向证监会上书为标志,实际上出现了希望利用审核制的力量来阻止一个企业上市的倾向。这一事件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假如现在IPO审核制已经取消,那么我们又拿什么来阻挡归真堂这样一个已被名人们认定为缺乏道德的企业的上市步伐?

  归真堂所从事的“活熊取胆”业务,牵涉到了动物伦理的深刻话题,人类在蒙昧时代从我们现在一般认定的动物中分离出来,成为地球的主宰,也取得了对地球上其他动物的生杀大权。世界进化到现代文明,人类开始产生了自我反省,要求善待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动物福利主义也随之产生。归真堂以“活熊取胆”制作的药品,据说对人类的某些病症有特殊的疗效,但由于制作过程直接面对动物,其手法太过残忍,因此为动物保护主义者所不能忍受。也许归真堂以此业务得到了经济利益,但这项业务背离了现代文明所应该奉行的动物关爱的道德,则几乎是没有争议的。

  问题在于,尽管人类社会已经确立了现代文明,其中包括对动物的友爱,但人类的基本生存原理并没有出现改变,人依旧需要利用地球提供的资源来维持自我的生存,这其中自然包括了对其他动物的利用,归真堂也正是因此而成为一个可以合法经营的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准许其进行企业登记时,所依据的是国家的法律,而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提倡的道德,那么,当它提出IPO申请时,证监会对其进行审核所依据的自然也是国家有关IPO的法律而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提倡的道德。当然,我国目前的IPO审核制,除了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之外,另外还有诸多成文的或者不成文的政策条文,甚至一些潜规则,但现行的IPO审核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饱受批评。

  很显然,囿于现实的功利需要,我们还不可能将归真堂这种缺乏道德的企业取缔,但是,我们又希望归真堂只能蜷缩在某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不要来到市场的前台撩扬人们的神经。在反对归真堂IPO的人士看来,资本市场似乎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场所,进入市场的人个个都是谦谦君子,而归真堂的出现就是对这种高尚道德的亵渎。然而,资本来到世间,无休止地追逐利润就是它的本性,当然,这种追逐如果没有约束,常常会出现恶性竞争乃至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又给市场设置了法律的约束。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的社会责任就是遵守法律,而不应该在法律之外再外加充满弹性、见仁见智的道德约束。对于归真堂来说,无论它的日常经营还是IPO申请,我们要追问它的就是它是否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而不是某种道德。

  对一种市场行为,不是用法律来衡量,而是将其置于道德的天平上拷问,这只能表明我们的市场经济意识还没有完全确立,而将这种诉求上交至权力部门,期望以权力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意志,这更与市场经济的要义相差甚远。资本市场之所以需要取消IPO的审核制,关键就在于这种行政审批权力干扰、扭曲了市场,当证监会利用审核权对归真堂的申请否定的时候,那些上书证监会的名人一定会感到满意,但这其实是加大了权力在市场中的权重,也给反对取消IPO审核制的意见提供了某种口实。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归真堂的上市申请就是必须通过的。但是,行使对归真堂的否决权,这种权力最终应当归于市场,而不是权力,这也正是目前的证监会在努力的方向。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厌恶归真堂这样的企业,不仅可以不买它的股票,而且可以拒绝消费它的产品,但现代法律社会的一个要义是,你可以要求自己这样做,却不能要求别人也一定必须像你这样做。因此,对于归真堂的此次事件,我们应该回到法律的层面来讨论问题,而不是以一个面目不清、永无公认标准的道德概念来展开争议。

  (环球时报,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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