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股票 >

乔丹体育招股书称不存在侵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14: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011年11月25日晚间,证监会公布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IPO上会审核获通过。本次IPO拟发行新股112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也意味着,乔丹体育成为A股市场第一家专营体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据北京日报消息,乔丹体育是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县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目前,乔丹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为丁国雄、丁也治夫妇,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百群49%和51%的股份,共计间接持有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29128.50万股,占总股本51.78%。

  招股书中称,乔丹体育商号及注册商标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或其他权利,发行人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 Jordan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发行人与Michael Jordan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该公司“乔丹”品牌与耐克公司“Air Jordan”品牌分辨度较高,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均可清晰辨识。公司与耐克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热词:

  • 上市公司
  • 招股书
  • A股市场
  • 发行人
  • 体育用品
  • Jordan
  • 总股本
  • 微博
  • IP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