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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焦:中国明确最严法令惩治“地沟油”犯罪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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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史竞男 邹伟)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对“地沟油”犯罪定罪量刑时,情节严重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多位业内人士评价说,用最严厉的法令惩治“地沟油”犯罪,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被屡屡曝光,令老百姓深恶痛绝。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去年8月份以来,中国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共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35起,抓获涉案人员近800人,打掉制售“地沟油”犯罪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100余个。

  在中国公安机关打击“地沟油”犯罪的强大攻势下,今年以来,中国未发现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重大犯罪案件。同时,以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动物饲料等正规企业原料收购量充足、收购价格平稳,生产经营状况显著改善;一些知名粮油企业食用油产销量同比增长明显。

  目前,尽管“地沟油”犯罪的主要源头、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被摧毁,对人民群众食用油安全的现实危害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地沟油”犯罪利润巨大、诱惑性大,依然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

  据参与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的办案人员透露,由于原料来源、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多样化,“地沟油”鉴定检测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缺少统一的鉴定检测标准。另一方面,基层办案部门在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

  “《通知》是一部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核心内容在于,明确了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的性质,公安机关查实利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的,即依照刑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样,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即依照刑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中国各地侦破的“地沟油”犯罪案件已陆续移送起诉、审理。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这份通知,充分体现了对“地沟油”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地沟油”案件的法律政策,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审判。同时,《通知》形成了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也为公安机关深化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记者了解到,除了重典治乱、严厉打击,中国政府也在积极部署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深层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及时跟进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出台法规政策,规范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全力推动从根本上、源头上切断“地沟油”流向餐桌的渠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用油安全。

  当前,中国民众中仍然存在对“地沟油”犯罪会不会卷土重来的忧虑。对此,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漏网之鱼,严防死灰复燃,严防继续危害社会,坚决铲除这一影响食品安全的毒瘤,切实捍卫群众餐桌安全,真正让老百姓吃上放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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