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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非个例 科比也被“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5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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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NBA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IPO成功过会的乔丹体育,理由是后者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事件曝光后,引起国内外媒体轩然大波。

  乔丹体育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而迈克尔·乔丹中国代理律师团认为,诉讼理由充足,只不过由于程序问题,中国法院还未受理此案。

  法新社援引乔丹的话说,“维权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原则的问题,这将关乎我个人的名誉。”美国《商业周刊》说乔丹是球场上的赢家,如今却要面对中国法庭的挑战。该文认为,中国多年来一直是打击盗版的战场,以微软为例,多年来为打击盗版的视窗和办公系统努力,而乔丹真的认为他能够比盖茨强吗?

  对此,《澳大利亚人报》的报道也称,乔丹没对其在国外的翻译名字注册,因此他这一仗可能会失败,但是法律专家普遍认为,这不重要,因为有规定说,企业不能随意使用著名人物的名字。

  ●记者发现 除了乔丹 科比和马拉多纳也被“傍”

  事实上,乔丹的情况并不是个例,记者发现,目前类似“乔丹”的案件在中国还有很多,比如“科比”篮球和“马拉多纳”足球。而这些产品已经向全国的家乐福超市推广了。

  记者致电科比篮球生产方普宁市健乐文体制品有限公司,其销售人员表示,他们有国家注册商标认证,完全不需要担心任何商标侵权问题。据介绍,目前商标注册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就可以拿到这个商标。比如你生产的网球,没准你就能够申请一个“纳达尔”的商标下来。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董葆霖表示,实际上这种行为在中国现行的商标法中是不符合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相关部门管理比较松,惩罚制度也没有落实,造成了这种现象。文/记者 程磊 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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