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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发布“十二五”时期产业倍增计划力争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
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翻一番
记者从文化部获悉:文化部将正式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在计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目标。
《计划》按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定位,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等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 布好局
东部发展动漫、创意,中西部发展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
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计划》提出要实施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
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科学制定功能区域规划,形成各具特色、合理分工、重点突出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支持中小城市完善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产业亮点。鼓励发展农村手工艺品、民间演出和乡村文化旅游,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转好型
建设10家国家级示范园区,鼓励产业集聚发展
《计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文化生产的品质和效益,加快由注重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转变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
鼓励集聚发展,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促进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等行业融合,提高国民经济的文化附加值;打造文化品牌,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加强引导调控,防止盲目投资、盲目跟风,造成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