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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对列入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品种,已制定公布价格的,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对价格进行调整;对企业申报的补充剂型规格,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去年底公布新版《药品差比价规则》,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明确要求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不得以名称、包装等不同为由,制定不同价格,有望有效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一些企业想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的路子有望被堵住。业内介绍,几乎每次发改委要求药品降价之后,都会出现降价药品停产、换个名称和包装再次销售的情况,大多数药企通过改包装、改剂型、改规格、改给药途径让低价药以高身价重新问世。分析认为。新规实施后,药品“降价死”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少。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跟踪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自行制定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