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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农村集体土地年底前完成确权发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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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林木声在会上强调,今年年底前,全省要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从10月份开始,各地申报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时,要提供土地所在村民小组的所有权证书。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市、县(市、区),将停止其农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林木声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镇、村、社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组织做好权属界线核定等工作。今年6月,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市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林木声要求,农业部门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工作经费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工作力量。乡镇、村要切实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界址核定工作。对享受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每完成一个经济合作社的所有权发证工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0元的奖励。对到今年6月底还未落实工作经费的县(市、区),将停止其农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

  林木声强调,要注意灵活处理,防止引发矛盾冲突,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发到村民小组的,一定要“沉到底”。对于权属界线无法确定、争议一时无法调处的,不能“带病发证”,不能因此引发、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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