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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2个盟市全面推行新农合盟市级统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16: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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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9日电(记者张丽娜)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2012年,内蒙古12个盟市将全面推行新农合盟市级统筹工作,农牧民住院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推行盟市级统筹后,可以解决100多万流动人口异地参合、就医和结报问题,同时将基金底盘做大,提高了基金抗风险能力,规范了基金管理。

  据介绍,2012年,内蒙古参合农牧民个人缴费将达到60元,政府补助将提高到240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到年底有望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纯收入的8倍。

  同时,内蒙古正在不断完善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相衔接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全面实施农牧区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等6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基础上,还要逐步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8种癌症,以及急性心梗、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6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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