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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即日起集中清理“霸王条款” 涉及健身、沐浴、美容美发、洗染、旅游五大行业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宣布,将对健身、沐浴、美容美发、洗染、旅游等五大行业“霸王条款”进行为期八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最高可对“霸王”商家开出3万元罚单。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曹中生上午告诉记者,“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这次整治的行业,是与消费者关系最直接的服务行业,且都是以预付费消费为主。这次清理整治,是要加大对五大行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曹中生指出,去年北京市工商局曾发布《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针对商户经常使用的“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换;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这类格式条款,明确规定预付费购卡消费者有7天冷静期,7天内未消费可无条件解约。
对于仍然使用北京市工商局2011年发布的禁用条款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予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工商部门还将继续征集新的“霸王条款”,涉嫌违法的条款一旦通过论证,将继续对外公布。
●霸王条款
共有内容
1.“本会所对于会员在所内遗失或遭窃的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
2.“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3.“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换;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本中心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5.“本店保留修改和调整使用手册中各项条款及中止本卡使用的权利;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6.“该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特有内容
健身行业:
“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洗染行业:
1.“在一个月内提取衣物,逾期则本店不负保管责任。”
2.“所有赔偿要求必须在提取衣服时提出,出门恕不负责。”
3.“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
4.“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5.“客户送洗衣物因天灾、‘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衣物损坏的,本店恕不负责。”(记者 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