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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苏宁电器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1-12-13日在苏宁电器(新疆乌市铁路局店)购买1台:美国苹果MP3——131(2G),售货员说凭发票保修一年,可使用还不到2个月就坏了。本人2012-1-30日去苏宁店要求维修,苏宁电器店长说他们只管销售不管维修,让我自己按说明书上的维修地址去找(2月10日去,售后维修早已人去楼空),我不知道苏宁电器的经营理念就是这样的,这样跟开黑店有什么区别,对自己销售的商品不负任何责任。国家规定销售商的“三包”规定为什么苏宁就可以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