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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四家公司IPO申请被否原因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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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日前再次公布四家公司IPO申请被否原因,这四家公司分别是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被否,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10年3月前,公司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张浔、刘新平二人未发生变化。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IPO未获得同意,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显示,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康禾烨麦迪森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和陕西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受一个股东重大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是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14家企业从事酒类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从14家关联酒类生产企业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249.27万元、2790.69万元、10498.28万元、8090.40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27%、3.48%、9.87%、11.00%,金额与占比均呈上升趋势。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比,该公司2010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公司2011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公司的业务范围相似。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不符。(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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