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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累了,辛苦了,加班费能否免征税?”3日凌晨4时48分,前一天晚上刚刚飞抵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网上发布了这条微博。这句话是她带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21条建议中的一条,名字叫做《关于将加班费纳入补贴津贴范畴免征个税的建议》。
黄细花代表是广东省惠州市科协主席,她告诉记者,提出这一建议之前自己做过一些调研,因为国家提出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所以她认为税收方面更应该让利于民。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时明确表示,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黄细花代表认为,加班费是8小时之外的额外劳动收益,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范畴,不应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很多农民工都是靠加班增加收入,加班费是他们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连加班费也要交税,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企业发展。
黄细花代表的微博也引起很多网友的转发和评论,大部分网友称赞这条建议反映了工薪阶层的心声。也有少数网友表示自己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应该先落实加班费再谈免税。个别网友认为黄细花代表是在哗众取宠。但在记者采访的时候,黄细花代表嘱咐记者:“记得到我的微博上去顶我!”(记者柯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