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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应放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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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经济界别组小组讨论中,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议题成为委员们谈论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在小组讨论中表示,要放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全国各地工商户甚至农民家庭果园、蔬菜大棚等,都可以纳入小微企业,让更多人享受政策优惠。

  他表示,当前经济工作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在出口订单下降的情况下,为了保持经济增长速度,解决大量的就业,就必须大力扶持发展小微企业。

  目前,各地根据中央的精神在布置扶持小微企业的工作。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厉以宁认为,各地工商户没有必要单列出来,他们和小微企业没有多大区别,“只要有店面,再到各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那就是小微企业。”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于去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为小型微型企业减负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

  厉以宁表示,若放开认定标准,上述群体就能享受到小微企业政策优惠,比如税收减免、获得融资方面担保等。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梁志敏也补充说,政府应加速出台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在操作层面尽快加速政策落地。

  第三,要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厉以宁也坦承:“现在有些地方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有的地方还有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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