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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两位接近证监会的债券业人士在电话采访中向记者透露,证监会前日召开主席办公会,正式同意发行高收益债,现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对于相关管理细则,本次拟推出高收益债发行主体企业标准为:
1中小企业(含上市公司);
2试点企业地处以下发达地区:京沪津浙 苏粤;
3企业类型为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时间期限上,高收益债券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
记者就高收益债券开闸采访某合资券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汪杰,他称具体方案应该在两会后不久推出,从企业遴选到最后审批注册,估计需要一段时间,预计在6月份前后正式推出上市交易。
汪杰称从以往经验看,预计首批试点企业还是资质相对不错的企业,虽然评级稍低,规模较小,但仍是各细分行业龙头或者优质企业。备选企业不成为问题,主要是投资者需要寻找,目前大部分机构风控较严,对aa-级一下债券可能无法投资。
一位接近证监会的债券业人士称,从郭树清处得知,证监会就以上规定已于二月底报国务院审批,不日将出台具体规定,采取注册备案制发行,由深交所和上交所操作。各级监管部门不涉及管理或者审批。
他表示,所谓“中小企业”,从评级角度说是指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所谓“地处发达地区”是指初步的试点企业应在上述六省市内,但是具体细则出台后倾向于扩展到全国范围。(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独家信源:华英证券固定收益部董事汪杰杨坤 金盛人寿 债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