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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5日),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商品房销售的“冲动”,发改委主任张平表态,2012年中央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继续坚持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不动摇,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张平承认,过去一段时间房价上涨过快,超过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认真总结了西方一些国家房地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教训后,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包括差别化的财税政策、信贷政策以及一些城市采取的限购政策等。这些措施,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也产生了一定的成效。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涨幅已经大幅回落,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有9个,环比价格下降的有50多个。
继去年个别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松动旋即被“叫停”之后,今年伊始,又有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微调”。先是2月9日芜湖市公布通知称,对新房、二手房全免契税,且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均给予特定补贴。不过,2月12日,该市政府网发布通告,宣布该政策暂缓执行。后是2月28日,上海市政府重新对上海户籍家庭进行定义,强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此新政推出仅一周便宣告停止。
张平表示,未来,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上,中央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就是要继续坚持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不动摇,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在坚持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发改委正在研究建立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记者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