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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管制物价不是发改委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搜狐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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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表示,2011年全年物价涨幅没有实现4%左右的目标,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张平表示要做自我批评。

  张平说:“去年的物价形势确实比较严峻,全年物价涨幅是5.4%,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控制在4%左右这样一个目标。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我今天也借这个机会要做自我批评。”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教授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许小年认为,发改委的错误不是没有控制住物价,而是控制物价本身。

  许小年:发改委错在哪里?

  3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表示,2011年全年物价涨幅没有实现4%左右的目标,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张平表示要做自我批评。

  发改委主任这一看似谦虚自省的姿态,并没有为他赢得多少赞许。至少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就在微博中对张平的这一表态作出了严厉批评。许小年认为,发改委主任张平虽然是代人受过,但也反映出其缺乏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

  许小年在微博中写道:

  “虽然是代人受过,亦反映出缺乏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发改委的错误不是没有控制住物价,而是控制物价本身。为自己的产品定价,是企业不可侵犯的经营自主权。政府若想干预,必须依法事先听证。控制通胀的手段是货币政策,而非约谈、罚款、禁涨令…”

  许小年教授的对发改委主任的批评,并非心血来潮,而是来自其一贯坚持的、有深刻含义的经济学道理。

  在一篇谈论价格管制的文章中,许小年曾经写道: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重要的信息源,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凡价格上涨,必然是供不应求,看到价格上涨的企业,察觉到有利可图,在价格的指导下增加供应。这样做的结果是缓解短缺,自动实现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如果政府管制,价格不能反映社会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企业不知道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就会造成资源的错配。”

  许小年还指出,价格管制政策不仅没有道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而且不合法理。

  中国的《价格法》规定,政府决定价格之前,必须举行公众听证,而发改委在对许多物价作出管制政策是,并没有征求过公众的意见,因此是不合法的。

  当然,发改委的价格管制措施也常常得到民众的支持,但这是因为很多民众尚不理解价格在市场经济中至关重要的位置。表面上看起来,由政府出手干预,可以让价格稳定下来,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只会打击生产的积极性,从而降低物品的供应量,到最后物价还是会以各种变相的方式涨上去。

  就这点来讲,发改委从决定干预物价的那一刻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们管不住物价上涨,也是早就可以预料到的。如果发改委有心改过,并且有足够的经济学知识的话,那就应该尽快放弃所有的价格管制政策,让包括石油、用水、电力、牛肉面、蔬菜、电煤在内的,方方面面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而自由浮动。否则物价还会继续上涨,只是可能变得隐秘一点而已。否则发改委就算是道歉一百年,也是无济于事。

  (搜狐财经周克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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