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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延迟开竣工支付违约金首次写入土地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4: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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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龙年土地市场首拍遭遇延期后,3月份,合肥土地市场终于再次开启,从地块来看,2块在经开区,3块位于滨湖,除了经开区1块地是居住用途外,其他均为商业或商住用途。滨湖3块地都在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附近。 

  这次拍卖,对开竣工要求极为严格,细化到了每一块地,并对企业的“钱袋子”提出了要求。

  “拖拉”一天多掏几十万

  按照要求,这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从出让地块具体信息来看,经开区两宗地都不超过100亩,参考地价均不超过250万元每亩。两地块竞得人都要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2年到2年半内竣工。

  “合经区2012-1、HJQ068二宗地若未按期开工、竣工、开业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记者注意到,延迟开竣工要求支付违约金是首次写入出让公告。

  以经开区一块参考地价240万元每亩的地来说,总价2.2亿多,一旦在任何一个环节上有“拖拉”,每天开发商就要掏出超过22万元的违约金。

  延期半年开工土地就收回

  滨湖地块同样要求一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半到2年半必须全部竣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投入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擅自延期开工达半年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项目用地。

  近日,国土部要求严查闲置土地,对两年没有开工的直接收回。从规定来看,合肥的土地出让政策远比国土部的严格。

  “本钱”不够别想拿地

  迟迟不动工或不竣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开发企业手头有点紧。拿地前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就要证明自己“钱袋子”还很足。咋证明?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吧,这对开发企业也是极大的考验。(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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