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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该院未对唯冠执行破产清算,称由于唯冠与苹果的商标诉讼仍在进行,是否裁定破产清算要待广东省高院判决后再确定。
据了解,此前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曾起诉深圳唯冠拖欠债务未偿还。富邦保险于2011年6月向深圳中院申请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而在上周,台湾富邦产物代理律师表示,富邦保险已于今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发出《尽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请求》。有媒体据此报道称,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
就此,深圳市中级法院昨天对外宣布,由于唯冠与苹果的商标诉讼尚在进行,法院认为唯冠尚不符合资不抵债、需要执行破产清算的条件,深圳市中级法院“暂时没有发布唯冠进行破产清算的可能性”。2月29日,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昨天,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唯冠和富邦保险确实存在财务纠纷,但对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权纠纷无影响,并且称“如果将来iPad商标确权成立,商标权的赔偿可以偿还唯冠所欠债务”。另外,代表国内8家银行负责唯冠资产重组的和君创业也发布了一份声明,称“最近针对唯冠的破产诉讼,不过是一个小债权人的行为,根本没有进入程序,8家银行的债权人委员会坚决反对”。
和君创业在声明中指出,中国的iPad商标的争执,在本质上就不是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股东权的争执,而是苹果公司与债权人监管权和查封权的争执,“我们在近期内将发出征集小债权人委托的法律文件,更好地代表债权人对iPad商标的合法权益。苹果公司违法强卖其侵权产品的最大受益人和对手,将是以8家银行为首的深圳唯冠债权人”。记者 祝剑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