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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公款吃喝纳入《刑法》范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10: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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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将公款吃喝纳入《刑法》调节范畴  

  近日,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内容中提到,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经达到了3000亿元。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昨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在贵州代表团开放日上表示,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他认为无可非议。

  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

  昨日,栗战书在回答有关茅台酒问题时表示,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因为茅台酒市场热度很高,价格有所提升,就去抵制它、担惊受怕,没有这个必要。“至于说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我认为这都是一种市场的行为。”

  他说道,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他认为无可非议。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们要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公款消费、公款浪费,但茅台酒作为消费品,总要在市场消费的。

  遏制公款吃喝,要用茅台酒做突破口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提出了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4点建议。

  林嘉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茅台酒10年来价格涨了10倍,背后推手就是公款吃喝。遏制公款吃喝,要用茅台酒做突破口。

  记者了解到,林嘉騋的4点建议包括: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机关公款采购茅台酒;立法禁止或者限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垄断型国有企业公款采购茅台酒;禁止政府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宴请喝茅台酒;适时修订法律法规,把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送礼行为中的“送茅台”等行为,作为违法或者行贿受贿处理。

  林嘉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的目的是指向公款吃喝。

  全国一年公款吃喝达3000亿元

  昨日上午,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下简称《建议》)。

  《建议》中称,据估计,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经达到了3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公款吃喝数额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建议》中针对“公款吃喝”提出了5点建议,其中“将公款吃喝等浪费问题纳入《刑法》调节范畴”最受关注。《建议》中称,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用法律来规范官员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各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

  《建议》还提出“制定和施行严格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建立公务接待费用网上公示制度”、“强化对公款吃喝的体制外监督”、“将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等建议。(文/本报特派北京记者张丹、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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