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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6楼盘业主免交前期物业费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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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长阳镇首开熙景嘉园、北京城建徜徉集……本市2010年10月1日以后申请预售或现房销售的86个住宅项目,在业主大会未成立前将由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责任,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首批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责任的住宅名单。

  “长期以来,业主面对房屋质量问题、配套设施不完善、设施设备技术不达标等遗留问题时,往往面临开发商和物业企业互相推诿,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排斥前期物业服务等纠纷。”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10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由开发企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前期物业和后期的责任分界点是业主大会成立。在此之前的物业服务,由开发商负责。之后业主大会可决定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式,比如选聘物业公司来提供服务。”

  昨天公布的名单,是首批2010年10月1日后申请销售的86个住宅项目,业主可依据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预售许可证号,登录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阅核对,便可知道所购房屋是否应当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新政策。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列入名单中的项目违规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费的话,业主可向房屋主管部门投诉。对于违规开发商,除了必须向业主退款外,还将给予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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