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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个别直销企业缺乏社会责任、不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副局长沈根申3月9日表示,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沈根申是在9日召开的“直销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活动,与传销有着本质区别。但由于部分传销企业打着直销旗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少数直销企业也存在着自律水平参差不齐、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
“直销监管局对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鼓励、引导、监督、考核的责任。”沈根申说,他们将着手建立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制度;指导直销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社会责任体系,包括促进就业、节能减排、公益捐助等指标;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和守法制度。
除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和监管外,沈根申希望,直销企业也能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照章纳税、保障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信用体系、遵守商业道德、吸纳下岗人员、参与公益活动等,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