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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银行的中国客户王岩打印了47个月的对账单,银行竟要收费4700元。经交涉,共计96页的对账单收了4200元。王岩状告花旗银行,花旗银行称,已决定近期将这笔4200元的收费退给王岩。(3月9日《深圳晚报》)
针对此次天价对账单事件,相关银行一夜之间对服务收费标准火速变更:从近日起,对个人银行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向客户免费打印12个月以内的对账单,12个月以上每份收取100元人民币,但最高只收取1000元人民币。从上不封顶的天价收费,到1000元“包圆”的新规,这“弹性”大得让人咋舌。
真正的问题是,如果不是消费者对天价对账单说不,那么,相关银行会有如此“惠民”的自觉之举吗?更重要的是,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因此,无论是对账单收费还是其他收费项目,都当在职能监管部门的“视线范围”之内。
消费者一眼便知的不公、银行方闻过即改的问题,为什么迟迟入不了监管的“法眼”呢?理论上说,除了银监会这个银行业的“婆家”之外,工商行政部门也是银行收费的直接监管者。因为收费方案本身就是银行的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可以通过审查、建议甚至纠正经营行为的方式达到取消银行不合理收费的结果。
不由还想追问一句:中资银行的对账单经得起公平的考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