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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往往是短期借款,对小微企业不仅不"解渴",还要不断还旧贷、续新贷,增加了经营成本。”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春风实业集团董事长曹宝华说。
目前,我国的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临时贷款(3个月内)、短期贷款(3个月至1年内)和中期贷款(1年至3年)。为了控制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大多为一年以内。曹宝华说:“对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而言,一年内正处在投入期,不可能有相对稳定的利润来源。要还旧贷,企业不得不抽取正在投入的流动资金,或再向金融机构贷款,有些甚至要向民间借贷,以填补资金空白期,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
全国人大代表、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指出,目前云南有近70%的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得不到满足,60%的中小企业没有中长期贷款。
曹宝华建议,应提高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给小微企业更多的中长期贷款,已放的短期贷款应适当顺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