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04年协议安装了中国联通长治分公司(前身为中国网通)ADSL宽带。2010年,升级为2M带宽,依照协议,中国联通长治分公司应该提供相应的网速。今年2月底,我由于更换了电脑主机,原来的ADSL接入方式由于接口原因不能使用,随即更换了接入方式。但是,通过使用我发现网速很慢,逐与联通公司协商解决,但他们告知我网速只要超过130KB就正常!试问:2M约等于130KB吗?一样花钱消费,为什么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我要求中国联通切实拿出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为我提供合理的网速服务。
另附交费凭据及合同约定网速之条文以及现测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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