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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使用不到1年时间,却出现内胆破裂问题。商家上门鉴定后承认是由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引起。但当消费者向商家提出更换新产品时,却被要求补近1000元的差价,否则不予更换。近日,家住南宁市建政路的许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
许女士说,去年4月,她在南宁市某家电市场购买了一台海信牌296升容量、对开门的冰箱,一直使用正常。但今年3月,冰箱突然出现内胆破裂问题,许女士向冰箱品牌售后服务部反映了情况,商家很快派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并鉴定冰箱内胆破裂系冰箱自身质量问题引起。于是许女士向商家提出更换同款冰箱的要求。该品牌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却称,该产品现在的价格为3700元,若要更换,必须补3700元减去2896元的差价,许女士对此不同意。
许女士说,去年她购买这款冰箱时,享受到了折扣和家电下乡补贴优惠,最终售价2896元,比原价少了几百元,现在冰箱还在保修期内,换货也应该享受这个优惠。许阿姨表示,她去卖场看过,她要更换的新冰箱与她原来购买的是同款商品,只是现在的价格略高了,外型各方面并无差异,于是拒绝补差价,对方也不予换货。
9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该公司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承认许女士购买的冰箱内胆破裂非人为造成,也同意给她更换同等价位、或同款同型号的新产品,但许阿姨提出更换的产品虽然外型与她原来购买的一样,属于同一个款,但并非同型号,价格上有一定差异。根据公司售后服务管理规定,要更换的话必须补足差价,但许阿姨拒绝补差价,而且也不愿选择更换其他同价位的产品,他们也感到很无奈。
针对此事件,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刘明星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是产品的价值,即一定等级技术参数的产品,不管以前以怎样的优惠价格成交,只要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符合更换新产品的条件,就可享受更换同等技术参数新产品的权力,商家不应以市场价格来衡量这个技术参数,而要求消费者补差价。如果许女士原来以2896元购买的冰箱各项技术参数与要更换的标价3700元的冰箱各项技术参数完全相同,则无需补差价,商家应无条件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