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股票 >

新政刺激大宗交易 上交所欲赶超深交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7: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我们早就听说了。”对于上交所于3月13日发布的《关于征求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有关措施意见的函》(下称意见函),上海一家专门从事大宗交易业务的私募机构负责人并未感到意外。

  “这次出来的政策跟我们之前了解的大致差不多,我们感觉对整个大宗交易市场的影响还是挺大的。”上述不愿公开姓名的私募人士坦言。

  新政剑指大宗交易

  “我们应该是知道的最早的,交易所之前叫我们过去提过意见。”上海某券商内部一位从事大宗交易业务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据该机构人士透露,关于大宗交易的政策内容只是当时众多文件中的一块,而这些都被上交所列为今年将要推出的创新业务,“我记得一共有11项之多,都需要机构提意见”。

  实际上,早在3月7日召开的两会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上交所理事长耿亮就已经对外透露过相关消息。

  除了债市以及国际板等问题,耿亮曾表示上交所今年将推进多项创新业务,其中就包括了“进一步优化大宗交易方式”,“延长大宗交易时间”以及“降低大宗交易门槛”等信息。

  最终出台的意见函则显示,上述三句话几乎囊括了大宗交易新政的全部内容。

  “交易时间改成下午四点到晚上八点,我们以后恐怕就要上夜班了。”前述券商人士颇为无奈。

  尽管如此,该机构人士仍然支持这一改革,“以前交易时间只有下午三点到三点半,经常手忙脚乱,很容易出错,以后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在该券商人士看来,对其业务影响最大的就是交易时间的延长,而对专门从事大宗交易的买方机构而言,情况也同样如此。

  “现在的规则改成当日成交,次日清算,中间就会隔一个交易日,如果说以前是T+0,现在就改成T+1了,对于我们买方来讲,风险就更大了,需要更多的技术分析和趋势判断,不像以前只要拿到货都能赚钱。”前述私募机构的负责人分析认为。

  而对于降低大宗交易门槛,该业内人士认为意义并不明显,“300万的门槛本来就不高,降到60万意味着散户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但这么小的量根本不需要走大宗交易平台,大小非完全可以自己直接卖掉。”

  上交所欲赶超深交所?

  在业内人士看来,曾经默默无闻的大宗交易市场,如今能够引起交易所的重视,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实际上,自证监会2008年4月20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之后,大宗交易市场便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

  Wind数据显示,2011年两市大宗交易总额已经高达1380亿元,这一数据几乎是2007年的48倍。

  “据我们观察,深交所的大宗交易活跃程度要明显比上交所高,这应该是这次改革的原因。”前述大宗交易人士认为。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2011年上交所大宗交易总额为672.29亿元,而深交所这一数据为708.39亿元。

  而截至二月底,上交所的总市值高达16.6万亿元,占两市总市值近60%,但上交所的大宗交易总额只占总交易额的48%。

  2012年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14日,深交所大宗交易总额已经达到126.85亿元,但上交所这一数据仅为82.74亿元。

  “这次的新政策实施以后,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的成交量应该会有一个很大的增长。”前述私募机构人士认为,“奥秘就在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上。”

  意见函显示,上交所未来还将放开大宗交易的折价限制,并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该机制一共分为两档。

  第一档为“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第二档为“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

  “这一条有利于那些已经解禁但暂时还不想减持的大非,特别是大股东,可以利用这个规则先通过大宗做个过桥,就能达到避税的效果。”前述私募机构负责人坦言。

  根据2009年底出台的《三部委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所得税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上市公司个人股东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上交所出台的大宗交易新规意味着,大小非可以借助该规则,最多可以规避50%的税收。

  “我们又可以多一项帮大小非提供过桥的业务。”上述私募人士坦言。

热词:

  • 大宗交易
  • 上交所
  • 深交所
  • 券商人士
  • 交易时间
  • 私募
  • 涨跌幅限制
  • 意见函
  • 大小非
  • 售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