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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水平安全可控 2011年新增仅3亿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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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4日的记者会上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强调对地方债务的处置,将“妥善处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在记者会上,温家宝强调中国政府债务的负担率和赤字率目前处于较低的水平。他表示,政府性债务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2010年,政府主动审计了地方债务,总规模为10.7万亿。2011年,新增债务仅有3亿,其中新举债21536亿,偿债21533亿。

  “对于(地方债)增量,今后所有的地方债务,都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和决算,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温家宝强调。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地方债务分为两种:一是中央代为发债,已经纳入预算体系;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通过投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贷款,后者一直游离在预算之外。而如何界定融资平台债务,是否将其全部纳入预算体系,已经成为政策考虑的重点。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建议,应编制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通过统收统还的方式偿还。

  据媒体估计,今年将有1.84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到期,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1.298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72亿元。

  温家宝表示,对已有的地方债务,主要是通过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加以处置。他解释说,对于有现金流和收益的优质资产,将通过它的收益来进行偿还;对于公益性项目,要通过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偿还。

  事实上早在2010年6月,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解决。

  温家宝还特别提到,在偿还地方债务中,也会采取市场化的办法。比如资产处置、项目转让和股权出售。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不同的项目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否适合市场化、债务本身未来的收益和风险状况等都很重要。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张茉楠表示,地方政府没有钱、也不想继续的项目,可通过转让的方式,让民间资本来接棒,实现投资主体的转换,通过项目转让的形式来补偿地方债务。“但关键是项目能否产生现金流、风险是不是低、收益是不是高、是否有人愿意接受这个项目的转让,要能转出去才行。”

  张茉楠表示,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长效机制是开源节流,节流可以通过短期内减少地方债务来消耗存量,但未来的源头是关键,地方政府财源的解决需要深度推进分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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