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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齐下 “新股热”有“药方”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江南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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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证监会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要求券商在投资者教育、承销、投资和咨询环节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要求券商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要跟风炒新;保荐承销收入、投行部门、保荐代表人提成和奖励不得与超募资金直接挂钩。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证券业协会会长江连海:国务院应该责令成立或者委托一个部门监管非上市股份公司,由各个地方政府配合对这部分公司进行经营情况摸底。并依据《公司法》完善公司产权约束机制,以此作为允许其股票柜台交易的标准。   新民晚报连建明:要完全抑制炒新,看来还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更多的综合性措施,更需要投资者对市场的变化有足够的认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建议将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直接对接。而监管层可以对集合竞价阶段股价的上限和下限予以规定,以防止大机构操纵。超额竞价时采用同比例配售的原则,而认购比例不到70%则认为新股发行失败。   全国政协委员、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可以提高或取消新股网下发行的比例上限。同时,可以考虑取消网下机构配售部分的锁定期限制,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增加新股上市初期的股票供给,抑制“新股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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