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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账单需明示 公众拥有知情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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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3月15日电(记者李建平)记者从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获悉,近年来黑龙江省因消费者知情权受到公用服务企业侵害而产生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消费账单服务问题尤为突出。

  在生活中,人们经常遇见这样的事情:在没有收到消费账单而未能事先预知的情况下,就会遭遇电话停机、停电、停水、停气,医保卡、银行信用卡消费详情不明等令人懊恼的情况。

  黑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刘爱芝分析说,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消费者没能主动地了解自己的支付情况和账户余额;二是在消费者相关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时,公用服务企业没有及时地、到位地将预警信息通知给消费者。

  消协认为,消费者拥有对自己消费情况的知情权,企业应该在消费账单明示的情况下再对消费者采取停止服务或者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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