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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口议事厅(第41期)
文/本刊记者 岳冰清 主持人/于江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是否能够产业化”?已经争论多年,至此画上了句号。
文化产业首先面对的大考就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是否具有独特性?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产业,相对应的投融资体制有哪些特征?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将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政府和财政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本期五道口议事厅邀请来自各个层面的专家针对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展开交锋。
【五道口议题】
文化能否撑起一个产业
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现状
谁定标准
政府如何“有所为”
如何建立适当的投融资机制
【议事嘉宾】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中国民族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陈 忱
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 张巨英
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梅花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起人 李 波
漫游世界董事长、中国电子商会动漫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邹晓明
清科集团高级分析师 张亚男
文化能否撑起一个产业
【文化产业有极其显著的特征,它和大部分传统产业不同,在负载了市场价值的同时,它还具有传播社会价值的特征。】
邹晓明:既然是研究针对文化产业的投融资问题,首先一定要把“文化产业”这个主体分析清楚。我经常参加关于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的讨论,很多时候,参与讨论的人会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争论不休。大家之所以争论,根本原因是对文化产业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有疑议。到底文化能不能撑起一个产业?这个产业和传统产业到底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共识的话,那就是鸡同鸭讲了。
文化产业有极其显著的特征,它和大部分传统产业不同,在负载了市场价值的同时,它还具有传播社会价值的特征。传统产业,比如房地产,有单纯、甚至于完全的商品价值,可以通过经济利益来评价投入产出关系。如果把文化产业也只看成一个挣钱的买卖,是行不通的,国家不同意,老百姓不答应,产品也卖不出去,因为文化不是一个单纯的商品。
文化产业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很多是在别的行业中根本就不会存在的问题。比如,到底文化是不是产业?作为文化企业,应该如何平衡文化产业的商品价值和社会价值?
我看到深大金融系主任的一篇论文提出,文化产业其实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另一个是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因为现在混在一起被统称为文化产业,也就都成为了国家政策支持、资金扶植的对象。于是,不管是赚钱的文化产业,还是做公益的文化事业,国家一股脑儿地全部支持了。这种混在一起的支持,往往会让资金过多地流入经营性机构,而这些机构也很可能会把本来应该完全用于开发文化产品的钱投入到其他的经营活动当中去,从而使国家的扶持资金没有起到应当起到的作用。
【文化能不能成为一个产业?当一个国家的文化成为一个产业后,它还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化?】
张亚男:我两年前开始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对这个产业的理解比较模糊,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是如此。传统上,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解,包括电影、电视、出版业、动漫、文化旅游、演艺事业及文化拍卖等细分领域,但由于国家各部门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不同,其最终的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现在,去查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值,发现网络广告、网络游戏这些我们认为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都算在里面。
谈到对文化产业的困惑,我们单纯以动漫为例就可以看到,从2005年开始,国家大力扶持动漫产业,通过产业园区的形式不断给予相关扶持。但那批动漫企业现在是什么?就是“园区圈地”的概念,大多变成了地产项目。
文化能不能成为一个产业?当一个国家的文化成为一个产业后,它还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化?
【创意的购买力很大!现在苦于没有创意被我们消费,我们才要花大价钱做创意。】
张巨英:中国人今天有钱消费了,消费的都是创意。一个包的成本只有200元,为什么女孩子愿意花两万元去买?她买的就是创意。为什么《阿凡达》能那么卖座?创意的购买力很大!现在苦于没有创意被我们消费,所以,我们才要花大价钱做创意。有这么好的市场,怎么没有融资需求呢?
【当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文化产业的各相关领域在一种语境上对话共商政策框架,才是最有效、最实际的。】
陈 忱:文化是否能撑起一个产业?回答是肯定的。不仅能,而且是很大的一个业态。谈到文化产业投融资现状,不能离开文化产业现阶段的商业模式,因为商业模式决定了人才结构,同时,人才结构也解决了商业模式。文化产业的特质决定了资金是必备条件之一,而不是唯一条件。
在文化产业业态没有完全明晰的时候,政府推出十分严谨的、可行的政策性框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
对文化产业界和金融界来说,都存在一个人才结构的问题,懂金融的不了解文化产业,懂文化产业的不了解金融。当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文化产业的各相关领域在一种语境上对话共商政策框架,才是最有效、最实际的,包括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文化产业发展没有现在报道的或有些统计数据显示的那么乐观,我个人认为,还处在起步阶段。对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较的特殊性而言,完善阶段的路还很长。
现阶段可以搞金融试点,具体点说,针对好的、有产业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做金融产品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问题,作为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的依据。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是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的文化与法治基金,主要是针对文化产业的“护根”工作和文化产业的有序发展,也就是,什么文化应该也需要产业?文化的哪些层面可以产业?哪些层面不应该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现阶段的法律、法规保障是什么?重要的是,我们希望针对文化产业具体项目进行参与性投资,然后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研究、调研、制定,特别是文化产业的投融资领域。真正让文化产业有一个健康有序的,相对传统产业更加明显的后发优势,让文化产业发展更加体现低能耗,“四两拨千斤”的创意产业特质,让它的繁荣发展之路不那么“纠结”。
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现状
【如果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达不到一定程度,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投融资体制的形成就会受到影响和制约。】
陈 忱:坦率地讲,所谓的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首先要把往哪里投、投什么搞清楚。那么,前提就要弄清楚文化与产业、创作与生产的关系,不能孤立地谈投融资。
创作,更准确地说原创动力,“是无法用钱来购买或激发的”,特别是具有“民族自豪感,文化自觉性”的部分,而在此基础上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是可以用投融资方式来生产、销售、传播,从而形成影响,并获得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持续利润,后者是投融资返还的部分,而前者“原创动力”虽然不可从“心灵深处”购买,但是是可以培育的,而这种可培育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很少有企业具有守望精神或长远眼光。当然,也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因此,“原创动力”或者说文化产业元素,需要“公益性文化事业”作大量的工作。这也是我理解的中央提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基础,经营性文化产业是保障”的精神。
当前,在资本市场文化产业融资并不困难,但只有资金是不能保证文化产业良性、有序发展的,否则,有志于文化产业和投身文化产业领域的大部分人才就不会陷入“是创作还是公关”的内在矛盾中不能自拔,这也是一种浪费,人才和资金的浪费。就当下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可以说需要资金的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拥有资金的私企随心所欲,国家的金融机构或公募基金纷纷出台资金额度和设立专项基金,可投给谁?怎么投?还是在调研、摸索阶段,这个特定时期是允许的。如果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达不到一定程度,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投融资体制的形成就会受到影响和制约。所以,文化产业的发展至少需要国家以奖励机制或多种形式并举的方法、方式扶持10年或更长的时间。
怎么扶持呢?比如,有的文化产业公司有好的创意,好的剧本,但缺少资金,没有办法请名演员,租好的设备,做好的特技,更缺资金开发衍生产品。那么,建立一个评估体系和扶持机制,来决定给多大的支持,量化、实物化,而不是当前的一些投融资形式。文化产业公司大多是中小企业,大量的拨款可能无力掌控,从而带来诸多的法律问题。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传统产业已经改变原有的“BOT(建设、运营、转让)”产业模式,趋向于利润率更高的“BT(建设、转让)”模式,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业态同样需要探索适应产业发展的模式、模型。
【国内发展文化产业的最大障碍是准入门槛制约了整个机制。那么,到底要不要有一个准入门槛?这个门槛有多高?定在哪儿?谁来定?】
张巨英:我认为,国内发展文化产业的最大障碍是准入门槛制约了整个机制。那么,到底要不要有一个准入门槛?这个门槛有多高?定在哪儿?谁来定?
如果把门槛放开了,资本就会进去,就会寻求增值,在寻求增值的过程中,它会理性地处理很多政策想处理但可能处理不了的问题。比如,我们通常把互联网产业称为“新媒体”,如果当初靠政策指导、国家拨款、银行贷款,肯定发展不起来。现在,像百度、新浪、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都是独一无二的发展模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这完全是资本推动的结果。它们在为资本增值的过程中,成就了各自独特的商业模式,向消费者或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消费或产品,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对创意的需求,同时用市场资本推动了自身业务的发展。
在准入门槛合理的情况下,让资本去推动,会开创出一些新东西。资本趋利避凶的本性,注定了它会在甄别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也会考虑社会效果和监管要求,从而达到政策达不到的社会效果。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为什么金融和文化产业无法对接?关键是文化的产品没有产品化。】
李 波:在美国,整个文化产业的销售收入仅次于军火,英国就更大了,像爱尔兰的工业设计已经占到了其GDP的70%以上,是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在中国现有的文化体制里,无论是戏剧、出版、报纸,还是走向市场的传媒集团,无一例外都由国家投资。后来,虽然作了一些小的尝试,但除了以“票友”方式出现的个别投资外,几乎仍是国家投资为主导。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并形成决议文件,有两个突破:第一是集大成,把文化产业放在了国家战略层面,把文化力放在了与生产力同等的水平上;第二是提出了“文化消费”的观念和文化产业化的思想脉络与发展方向。
发展文化产业,有一个问题是绕不开的,就是文化与经济一体化趋势,现在我们人为地把文化和经济分开了。如果说工业文明的总体趋势是全球经济一体化,那么,新文明显著的标志就是全球文化一体化。其中的逻辑关系是,新文明时代,人类进步和人类财富创造的主要方式,不再以物质为推动力量,而是依仗于精神的推动力和思维的推动力。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把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生产力这个命题就不成立。如果我们能够自觉地认识到文化经济一体化是新文明的大趋势,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当前,为什么金融和文化产业无法对接?关键是文化没有产品化。西方国家文化产业化与信贷体系发达,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在这方面刚刚起步。
【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现状是“有手段,很努力,缺乏体系,合力不强”。】
邹晓明:文化创意产业既然是以创意为核心的一种生产活动,对生产资料(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等)的需求并不是很高,既然有人就能干好,为什么还要谋求金融支持?
这个问题的答案源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文化类公司产品的主要价值在于知识产权,客观来讲,目前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不是很完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很难出现类似米老鼠、唐老鸭那样能够为角色创造者带来巨大而持续利益的卡通形象的原因。目前的情况是,你推出一个形象,很短的时间内,市场上就可能有大量的仿品出现,创造者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快速且大范围地传播就成了文化创意产品创造和生产者谋求自我保护的很少的可行手段之一。而要快速、大范围地传播,就必须要靠资金的支持。所以,金融支持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就显得尤其重要。
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现状是“有手段,很努力,缺乏体系,合力不强”。
我接触过一只大型的动漫基金,它有百亿级的盘子,专门用于投资动漫和文化创意型企业、项目。但实际情况是,他们手里的很多钱投不出去,投出去基本上也是投到了玩具厂里,因为这些企业够规模、有收益,容易上市。
我很理解基金管理者的苦衷,出资方要求资本投进去后迅速带来较高的回报,而那些真正从事动漫创意的企业显然太小了,很难做到在短时间内上市,或以其他方式为投资者带来巨大的回报。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玩具厂,拿到这笔扶植动漫的资金后,只需要并购(甚至只是名义上的并购)个把动漫设计机构,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给自己的企业打上“文化创意企业”的标签,作为“动漫概念股”上市。
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对于支持文化产业的意愿其实很强烈,也在摸索、尝试针对文化产业的有效的金融支持手段。比如,北京银行就有“创意贷”,专门给小企业创意贷款。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有手段,但缺乏体系化梳理。而缺乏体系的重要原因是,对文化产业的分析不够突出。
【如果说,投资人在文化创意领域投资较少是因为不了解产业,还不如说这个产业的不可控性太强。】
张亚男:根据我们的数据统计,在2011年这个时间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广义文化创意产业上都有布局。
如果说投资人在文化创意领域投资较少是因为不了解产业,还不如说这个产业的不可控性太强。比如,为什么私募股权投资不投电影?因为根本没办法评估电影的投入与收益,票房是收益的评估标准,但对于电影来说,拍摄过程中,胶片投入较多,但假如导演哪天心情不好,上厕所用了20分钟,等他回来说,这20分钟重拍,那胶片得花多少钱?
又如动漫产业,是以人为依托的产业,投资人为什么不会茫茫然投资动漫企业?因为每一个动漫企业里会有几个骨干,但人也是逐利的,如果其他企业把他挖走怎么办?所以,投资人不冒这么大的风险。
据我所知,一个名导演,在他还没有创意时,可能就有人给他钱了。而另一个已经有了创意的导演借不来钱,这就形成一个产业内的拆借。他没有必要非走流程、靠制度去拿银行的钱,这是影视界的灰色地带。
谁定标准
【现在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一个评估可量化的体系、体制作为基础。】
陈 忱:我在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文化产业研究所工作了5年,在调研、考察、各部委相关机构会商与沟通中,特别是针对具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调研中,感受最深的是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和投融资机构“两层皮”,就是“语境平台”的问题。国有资金被使用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当然,文化产业也有盈亏,我指的是“恶意”情况,这是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十七届六中全会前,我们一直在呼吁“文化产业要上升为国家战略”才可能做大做强,可是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投融资评估体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这个体系是值得花大力气去建立完善的。现在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最主要的原因不是缺少金融机构和资金,而是没有一个评估可量化的体系、体制作为基础。
这个体系中,文化产品的销量可能不能作为单一评估标准,需要考虑到内在的精神层面,有些是需要国家金融机构贴息或长期在产业链上扶持的,有些更不能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比如赵本山的二人转很火,产业业态很清晰,就据此得出结论,所有的二人转都不需要扶持了,不是这样的。
【我所理解的市场化取向,依赖资本市场支持的文化产业,其实没有一个非要设定的标准。标准是谁设定的?是看电影、看电视的人设定的。】
张巨英:我所理解的市场化取向,依赖资本市场支持的文化产业,其实没有一个非要设定的标准。标准是谁设定的?是看电影、看电视的人设定的。
中国现阶段的文化产业化刚刚起步,还没有达到成熟阶段,资本还没有深入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在选择的过程中,可能还有被误导的可能,但要允许有这样一个受教育的过程,让消费者学会自己甄别、选择,监管者或政府不应,也没有能力代为选择。就像我们的股市,老百姓应该清楚炒股有亏有赚。消费者今天知道这个东西不好,明天就不买它了。如果搞政府补贴、政府回购,做生意的人都知道,我今天能骗国家这个补贴,明天为什么不去骗那个补贴呢?
举个基金投资上海名人故居的例子。这些基金把那些年久失修、破旧不堪的名人故居租下来进行装修,产权还是国家的,政府规定好什么可以动、什么不能动,他们把内部的细节做好,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以此换取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同时也允许参观、搞文化建设,还可以在里面办公。很明显,这些濒危建筑的正常结果是坍塌,被拔掉,搞更赚钱的房地产项目。但现在,依靠民间资本的资金和创意,使得文化资产获得新的生命,为社会和大众生活增添一点儿内容。靠政府行为解决不了的事,用民间资本就解决了。
【标准是什么?标准是市场化,你市场越好,我越扶持你。我们的行业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创业的过程中,没有文化自觉性,完全针对市场,所以,政府很难扶持和引导。】
陈 忱:虽然资本是逐利的,但我们的文化产业还没有形成的时候,整个行业就开始逐利了,这是很要命的。
我一直强调文化产业的“特质”这个概念。现在的问题是,这里涉及评判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标准是什么?标准是市场化,你市场越好,我越扶持你。可是,我们的行业里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创业的过程中,没有文化自觉性,完全针对市场,所以,政府很难扶持和引导。
我们的公募基金希望有一个评估的标准。当然,文化产业的标准,绝不能离开“中国特色”这一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标准怎么制定?
我们在谈投资机制的时候,通常讲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不谈标准谈什么?怎么谈“公平”?国企的一把手都是行政序列里的干部,他们了解市场,却不了解文化产业。海归派如果照搬美国、韩国的做法行不通。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冷静很重要,特别是资本市场,一定要冷静。在当年,网络公司、新媒体、电影院线在资本市场里是怎么烧钱的?
政府希望这个产业良性循环,政府提出的文化产业化指的是哪部分?很多名人说,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怎么能产业呢?比如,他有个专业剧院,想看演出必须到这个剧院来,他的利润就是持久的、长期的。政府需要扶持它,不是政府需要管它,而是政府需要让它更有守望精神。文化产业如果按照传统产业发展,就是产业化了也没有用。如果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变成新一轮的圈钱机会,包括圈政府的钱、私企的钱,这很危险。所以,这种情况下,阶段性的市场代价肯定要有的,但中国的市场代价不可能也不需要是颠覆性的。
文化产业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文化产业就要包含国家意志,你能说美国的大片没有中情局的意志吗?日本经济冲击美国经济很厉害,美国就拍一个《珍珠港》,这不是国家意志吗?
政府如何“有所为”
【政府特别希望像母亲一样撒手让民营资本去做文化产业,只要遵纪守法就行;而文化产业就像一个想离开家,又想念家的孩子。】
陈 忱:我讲个实际案例,以此说明文化产业应该以公益性文化事业为基础,经营性文化产业为反哺。现阶段,发展文化产业没有政府资源支持做不成,当它调整为国家意志时,公众才容易接受。政府特别希望像母亲一样撒手让民营资本去做文化产业,只要遵纪守法就行;而文化产业就像一个想离开家,又想念家的孩子。
我们的基金是国家公募基金下的专项基金,专门研究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和投融资。我们的初步思路是,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投一个具有民族特色或创新的项目,拿它作为麻雀解剖,进行具体的研究,希望可以发现文化产业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之后,召集有实际经验和研究经验的各方面人员,成立一个专家组。
我们准备在2012年3月启动“国家预防灾害法律体系及培训体验公园”项目,正在协调各部门实施概念规划。我们跟总政联络,每个园区安置5000个优秀转业军人,在园区里搞培训;我们跟教育部探讨,在园区里建个少年军校。我们尝试把所有的政府资源整合在一起,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发展文化产业。
在设计园区时,它就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链,一个修复区大概500亩土地,所有的灾害类型中适合夜间体验的内容全部用现代高科技制作出来,园区旁边还有服务体系,比如酒店。我们在华北、西北、江苏、福建各建一个主题公园,它们带动的是公募基金的投放,每年平均大约在3个亿左右,这里还没有用国企或私企的捐款。
整个园区里有一个投资集团,公募基金投资进来后,它的管理和审计在财政部。我们希望设立一个管委会,管委会的职级是当地政府副厅级,这就决定了管委会是独立的,由它全面负责协调集团在当地的所有行政事务。
我们从2004年开始调研,跟金融机构探讨,和主管部门探讨,最后决定民营资本介入,民营资本是整个项目的主导,我们只是帮扶性质的参与。每个园区的盘子为30亿人民币,民资不够怎么办?我们负责银行的贴息贷款,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拨款。我们的主要精力是进行法律法规的研究,这个园区就是我们的实验基地。这相当于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但是,有一点政府要把控,就是跟政府相关的所有项目,最后都要进行政府招标。
【梅花基金设置的机制里,有一个叫政府回购机制,还有一个叫政府采购。】
李 波:所谓产业化就是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作用,一是引导,二是扶持,政府的采购和赎回,都属于引导和扶持。梅花基金的运作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梅花基金设置的机制里,有一个叫政府回购机制,一旦这个片子达不到投资者的预期利润,至少要保证投资人回本,这是最低要求。还有一个叫政府采购,一部戏排练出来了,政府买多少场,或买多少拷贝,至少要买到投资成本,剩下的是投资人净赚的。
政府通过基金出资,怎么投?这里涉及主旋律的问题。我们采取市场化方法,你是不是主旋律?这需要有个点来平衡,和主旋律沾边的,就可以获得政府采购的那部分收益。
【政府投不出产业来,政府也没必要投产业,政府就是服务和引导。】
张巨英:我们今天讲的文化,多数都是历史的延续,创新较少。政府介入或主导搞文化,还是近代的事情。说实在的,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推而广之。
逐利与文化发展毫不对立,相反,相辅相成。梅兰芳与马连良的戏如果不赚钱,他们也不可能持续经营下去,从而成就那么高的艺术水平。这也说明,不要低估老百姓消费高档文化的愿望和购买力。老百姓不付钱,只能说明我们推销的产品是我们一相情愿想推销的,并不是他们需要的,问题在卖方。此外,不应该怀疑消费者的选择。
当然,古今中外,有些产业、有些时候,必须要政府来做“冤大头”。比如,戏曲是传统文化的精华,但它的观众越来越少,商业行为养不起这个行业,除了从业者自身应该求变求新,寻求适合新形势的商业模式之外,需要政府来办学校、搞科研、传承传统文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其实,教育、研发才是政府该做的事情,商业化交给市场做更好。特别是现阶段,很多资源还在政府手上;民间资本还需要一个原始积累的过程才能进入自身良性发展;产业资本未必适合所有的文化项目。这期间,政府出面挽救与资助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某些文化形式可能就永远消逝了。
为什么社会或老百姓需要养一个政府,就是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需要政府去做。政府投不出产业来,政府也没必要投产业,政府就是服务和引导。
文化产业属于人类的高级消费,所以,它的投资风险比较高,只适合很小一部分资本。即使在资本市场发达的某些国家,这个领域并没有成为利用资本市场的主流,很多商业模式没有办法在资本市场实现。比如,没有办法单独拿一部电影去集资。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文化产业一般都以这个产业或某个业务为依托,创造一个商业模式,给投资人以回报,这跟其他传统产业的融资方式没什么分别。
如何建立适当的投融资机制
【引入期货原理和交易市场分割票房价值,解决了投资文化产品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何定价产品的未来收益。】
李 波:美国推出的电影期货实际上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标准期货,只是引用了期货的某些机理。比如,期货的到期交割和清算机制。
我把期货的方式引入戏剧里。比如,我把3年的演出场次确定下来,也就是产品标准化,假设1年剧演100场,把这100场份额化,份额化后是200份或300份,再把这份额放在文交所交易。因为是远期交易,到期是一定要演的,不管一场卖出多少票,票价是多少,都要履约,否则就违约了。投资者通过这种短缺的差异化获取差额收益。事实上,这是把艺术品的份额化和期货原理有效结合起来,一旦到了交易所成为交易品种,融资问题就不难了。
由此,就出现了第二大类金融支持—保险。一个戏万一拍不成怎么办?现在已经有了专门为此设计的完工保险。还有上市保险,就是完工了,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法上演,保险公司要赔付,这就保证了基本收益。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谁来看?这涉及对地区戏曲和对地方基本观众的培育,是个长远问题。
重要的是,引入期货的原理和交易市场分割票房价值,解决了投资文化产品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何为产品的未来收益做市场定价。这是现在所有其他金融工具尚无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民族戏曲是弱质产业,更需要国家扶持,希望国家能有专项基金,进行政府采购。但是,政府采购一定是在二级市场,不能在一级市场,如果在一级市场采购,就会干扰市场信号,变成了变相寻租。
【如果没有市场化的机制,推不出一个可以在文化市场上消费的标准化产品,那么,金融就无法跟文化产业对接。】
李 波: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说到底是产权分配制度。比如,一部电影的完成分成几部分,第一是投资人;第二是主创人员,包括导演、编剧、主演、舞美、灯光等;第三是管理团队和市场营销;第四是院线。这几大部分按不同的比例分配收益。
实际情况是,现在无法形成这样一个分配机制。比如,花大力气培养了一个梅花奖获得者,他说我是主角,没有我就没有这个戏。但这个戏不是他个人的,按版权来讲,应该属于投资人,但如果他闹情绪不演了,这个戏也就完蛋了。如果没有市场化的机制,推不出一个可以在文化市场上消费的标准化产品,那么,金融就无法跟文化产业对接。
【只有寻找出产业化途径的文化形式,才能够延续、创新、发展壮大,因为产业推动是靠利益把创意拿进来之后去满足一种需求,这个需求不完全是意识形态,更多的是一种消费行为。】
张巨英:把发展文化产业掺杂进大量的意识形态,是不合适的,这是制约这个产业发展的症结。部门利益加上政府行为,又是寻租,又是政绩,很容易把文化产业的定位搞错,扭曲文化发展的轨迹,窒息文化元素的弘扬。
只有寻找出产业化途径的文化形式,才能够延续、创新、发展壮大,因为产业推动是靠利益把创意拿进来之后去满足市场需求,这个需求不完全是意识形态,更多的是一种消费行为。比如,动漫在美国是很大的产业,除了线上看电影,围绕创造出来的狗熊等形象,可以卖大量的相关产品,把一个形象作为商业概念用不同的收入模式做活。对文化产业的评估不能仅仅看它在这个片子上花多少钱。
所谓产业化经营,就是让人看到一种完整的商业模式。如果以市场为主导发展文化产业,企业会综合多方诉求,给投资人一个主题,一个适合的商业模式,利用资本规律,把文化做起来,实现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