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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机械产品是群众饮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2011年四季度,安徽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食品加工机械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4组样品不合格。
本次在合肥、黄山、六安、宿州、阜阳五市的生产领域共计抽查了20组样品,依据《食品加工机械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性项目、电气安全性能项目、正常运行时的噪声项目、设备的可洗净性项目、设备的可拆卸性和设备安全卫生检查的方便性项目等六项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
经检测,16组样品合格,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0%。标称安徽蓝芯光源色选机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色选机(CCD-2402011.10)、标称黄山市伟新茶叶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叶烘干机(6CHS-6/92011)、标称霍山法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松”茶叶烘干机(6CHS-62011.10)、标称安徽丰庆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包馅成型机(FQSM-Ⅲ2011.10),被检出电气安全性能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电气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人员的安全,此项检验是为了保护产品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不合格样品中都存在电气安全问题,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产品在接地措施不够规范。不能实现完全接地,一旦电气设备出现漏电,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其次可能是接线端子不符合标准要求,出现一个端子连接多根导线的问题,可能造成接点接触不良,造成断路,存在安全隐患;再次是没有接地标识,造成一定隐患。
此外,个别产品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性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在机械的外表面存在棱角、尖刺,容易造成人员受伤;其次是铭牌上未标出最高加热温度,容易造成人员烫伤,存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