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华网银川3月18日电(记者张钦)记者1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中宁县建筑商李某因恶意拖欠当地1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被中宁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被刑事立案侦查。
据介绍,3月5日,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向中宁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宁警方刑事立案侦查后查明,2011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承包当地一处楼盘的施工项目。合同签订后,李某雇佣30余人施工,到11月底,工程主体完工,李某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共计30.5万元。
然而,已经拿到工程款的李某却恶意拖欠,拒不给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部分农民工为此到有关部门信访。中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多次责令支付,但时隔4个月,李某仍拖欠1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5.41万元。
2011年5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做出新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宁夏警方介绍,李某现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