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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再收网50亿黑钱 全国3年破地下钱庄案逾150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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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3月19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在公安部指导下,3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起打击地下钱庄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隐藏在朝阳、海淀、丰台、东城区的6个地下钱庄、15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现已刑拘42人)。据初步统计,涉案资金达50余亿元。

  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2011年年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发现,市内部分地区非法办理资金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活动有所抬头,且手段隐蔽,组织严密,人员涉及面广,活动频繁,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为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洗钱通道。

  案件上报后,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案件协调会,会同人民银行反洗钱等部门对涉案账户和涉案资金流向开展调查。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昼夜侦查。经过4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和艰苦努力,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协助他人进行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率差,仅2011年就非法交易50余亿元,从中获利数百万元。3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东城、朝阳、海淀、丰台公安分局联合作战,统一行动,迅速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下钱庄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资金汇兑、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组织。地下钱庄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还危害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以来通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重大地下钱庄案件150余起。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继续加大打击洗钱、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坚决防止其成为贪污贿赂、走私、贩毒、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资金汇兑活动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一定金额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李恩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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