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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自:2007年6月
6月25日9时30分股票开盘的时候,广发证券哈尔滨清滨路营业部交易大厅内的十几台交易机器突然出现故障,导致来这里交易的部分“散户”股民无法顺利交易。
10时30分,记者赶到广发证券哈尔滨清滨路营业部的交易大厅,出现故障的十几台机器已经恢复正常。
200多名股民在大厅内注视着大屏幕的滚动消息,还有一些股民在交易机器前排队交易。
提起刚刚发生的机器“瘫痪”事件,股民们纷纷抱怨。股民李女士告诉记者,8时45分,她来到交易大厅,关注自己看好的“ST啤酒花”这支股票。开盘时间,“ST啤酒花”的开盘价为11.88元,她觉得这个价格可以买进一些,于是到交易机器前准备交易,却发现机器不好使了。“十几台机器全不好使了,而好使的机器早已被人占了,好几个人用一台,别提多急人了。”李女士说,当时,股民们纷纷找工作人员投诉。
经过协调,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李女士等急于交易的“散户”安排到“大户室”进行交易。这时,她发现自己准备购买的“ST啤酒花”已经涨到12.25元。担心股票持续上涨,李女士购买了11万元的“ST啤酒花”。“如果开盘时能顺利买进,我就可以少花几千块钱。”李女士说。
还有一些准备抛售股票的股民反映,自己的股票开盘时出现上扬,如果及时抛出肯定能赚一笔。但机器一坏,耽误了时间,原本上扬的股票却开始下跌。股民张月飞表示,尽管前后只相差了一个小时,可是这个时候“割肉”自己的损失就大了。
对于这次机器故障,广发证券哈尔滨清滨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王楠介绍说,今天8时40分,工作人员一上班就发现大厅里有13台机器出现故障,经检查是机器线路出现了问题,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在股市开盘后,疏导一部分散户到楼上的大户室进行交易。
王楠表示,这次机器故障并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证券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股民在证券公司开户的时候都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其中约定了“因乙方(证券公司)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股民)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记者就证券公司与股民签订的这一协议采访了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李滨指出,证券公司的机器因雷击、地震等不可预知的原因出现故障,证券公司可以免责。但广发证券哈尔滨清滨路营业部这次因线路问题导致机器“瘫痪”是可以预知的情况。作为证券交易场所,每台机器都必须定期、及时进行维护,出现问题后要有后备机器及时供给用户使用,如果因此使股民遭受损失,证券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