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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低赔”将废除 年底车险新旧条款切换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腾讯汽车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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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实现车险新旧条款全面切换

  ■新快报记者 袁平峰

  车险改革传来好消息。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预计在今年年底实现新旧条款的全面切换。若车险新规能实施,一度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或将变成“实保实赔”,而“无责不赔”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

  【新规解读】

  1.无责可先行获赔

  长期以来被车主所诟病的“无责不赔”、“高保低赔”和“不计免赔”等条款将被废止,“这三个条款确实让许多车主苦恼不已,保险的事有理说不清,新条款若得到真正落实,车主维权就多了一层保障,无论是事故双方之间还是与保险公司之间都不会再纠缠不清。”车主卢先生表示。《通知》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换言之,当投保车主为事故无责任一方时,在新条款的保障下,将可跳过向第三方“求赔”的过程,直接获得自己投保的公司的赔付,繁琐的理赔手续和索赔风险落在保险公司头上,“这势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而且不同的保险公司在定损时会有所不同,纠纷将难以避免,手续也会更加繁杂,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平台尤为重要。”佛山雄风日产保险部负责人李小姐表示。

  2. 强调提示说明义务

  车险当中第三大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在于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之前,佛山就曾出现过事故车辆年审过期,保险公司据此不作理赔的情况。此次车险新政则有利于解决相关争议。《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首页最显著的位置用特殊字体加注“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提示投保人在投保单“责任免除特别提示”下手书“经保险人明确说明,本人已了解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并签名。

  3.商业车险费率将浮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知》明确了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能自定车险费率,商业车险费率将实现浮动。记者就此采访业界人士得知,目前在车险市场已经竞争激烈,如果多数保险公司符合条件自定车险费率,可能引发车险行业新一轮价格战,车主将或多或少从中获益。另外,《通知》明确车险费率将实现浮动,并与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风险状况等挂钩。

  【业内说法】

  新规实施起来有难度

  记者从佛山多家4S店了解到,部分车主会因所购买的机动车价值不高或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有信心,而选择只购买国家规定购买的交强险。从事机动车事故现场定损工作多年的黄先生表示,“这类车主认为车辆小损伤有交强险护航,车辆本身价值不高的车型,使用价值也就几年,很少人会想去买商业车险。”倘若新规落地,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变吗?

  “会一定程度上促使这部分车主选择购买商业车险,特别是‘实保实赔’和‘无现场不再只赔付70%’这两条新规,会让车主觉得更有保障,值得购买。”业内人士何卫武表示,“新规出台将对整个机动车商业险市场起到较大的规范和推动作用,但是要真正实施起来有难度。”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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