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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二手房办理预告登记 可以防范一房两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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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律师:王健(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 

  周先生: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支付购房款,房子也已交付,房主承诺会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几天前有人联系我说房子是他的。原来房主把房子卖给我后又卖给了他,现在产权已过户至他名下,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不动产买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转让效力。根据物权法,购房人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还是不能发生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再次转让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你没办法主张产权,只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建议买房人在付款的同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可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郭先生:我给一个包工头打工,包工头承包了一座民宅的建设工程,施工间隙,我坐在刚建好的墙体边休息,墙体突然倒塌,将我砸伤,构成八级伤残。事后得知包工头没有任何建筑资质,该如何维权?

  王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规定你可以以雇主(包工头)及发包人(屋主)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张先生:我与老婆离婚,我俩只有一套住房。现在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能否判决我俩一人一半房屋?

  王律师:根据物权法规定的“一物一权”原则,要考虑房屋在构造和使用、登记上的独立性,只能判决给一方所有,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或者将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不能判决两人一人一半房屋。当然,双方协商同意分割使用权是可以的,但是法院不能强行判决分割使用权。

  章女士:我与丈夫三年前协议离婚,当时我们都不愿意放弃唯一一套共有房产,便约定共同使用,他住大卧室,我住小卧室。现在我们都觉得住一起不方便,我想放弃房子,让他折算成现金补偿给我,是否可行?该如何操作?

  王律师:可行。房屋是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你可与前夫协商重新分割该房产,要求他按照市价,补偿一半的房屋对价给你。如果协商不成,你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分割。

  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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