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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税局长利巨强:小微企业所得税将再获优惠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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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部门要在东莞经济转型升级中有所作为。”东莞市国税局局长利巨强昨日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如是说。利巨强透露,去年11月,企业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东莞每年将约有10.8万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2.8亿元。而从今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还将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每户每年最高可再减免企业所得税6000元。

  收税:

  民营经济去年税收收入213.19亿元

  据统计,东莞全市纳税户数已达26.9万户,近三年来年均增长14.38%,其中制造业依然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去年实现税收收入273.72亿元,同比增长20.9%。民营经济去年税收收入213.19亿元,同比增长18.26%。

  近三年来,国税部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22.13亿元,年增长率高达19.44%,去年形成的东莞本市财政收入有86.79亿元,在省内超越佛山仅次于深圳和广州。

  减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再优惠最高6000元

  在东莞,部分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后仍会继续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目前市国税局已经向上级建议对这部分企业实行年底退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多次就此问题到东莞调研。

  利巨强告诉记者,去年11月起国家执行增值税起征点调高至月销售额2万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的政策,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后,按照东莞现在纳税户数计算,全市10.8万户小微企业将可获减免税收达到2.8亿元;而优惠税率实施后,去年全市就已经有2232户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减免税额808.4万元,平均每户减免税收3000多元。

  而今年起的税收优惠还将进一步扩大。利巨强表示,从今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还将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每户每年最高可再减免企业所得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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