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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细则》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IOPV)计算方式等。
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细则》为ETF市场业务创新拓展了空间,ETF发展有望“提速”。
据了解,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是2004年内地市场首只ETF上证50ETF上市前夕发布的。近年来,上交所基金市场取得了较快发展。而在上交所“建设以蓝筹股市场为核心,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共同发展的分层市场体系”战略规划中,以ETF为代表的基金市场成为市场建设的四大核心目标之一。
据报道,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市场规模看,上交所已上市23只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产品,市值规模约500亿元。这位负责人表示,在ETF产品创新节奏的加快和证券市场交易机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特别是跨市场ETF产品即将推出的背景下,原《细则》的部分内容和条款出现了与市场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配合跨市场ETF推出,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在保持《细则》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细则》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IOPV)计算方式、代办券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风控要求及违规后的纪律处分措施等。另一部分条文修订主要是为业务发展预留空间,如扩展ETF和申购对价的定义,完善基金发行、停牌的相关规定等。
业内人士表示,《细则》的发布为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开展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ETF相关产品创新步伐有望“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