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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ETF业务实施细则 为跨境ETF上市铺路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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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修订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业务实施细则》并正式发布。上交所表示,新的ETF业务实施细则发布,旨在为首只跨市场、跨境ETF的发行上市做好规则层面的准备,也将为上交所ETF市场业务创新和长远发展拓展空间。

  据了解,原ETF业务实施细则,是2004年国内首只ETF——上证50ETF上市前夕发布的。近年来,上交所已上市23只ETF产品,市值规模达到500亿元左右,单市场宽基指数ETF产品已经实现了超大盘、大盘、中盘和中小盘指数的全覆盖,主题类、风格类和行业类ETF发展也十分迅速。此外,ETF整体运行规范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各项保障制度和风控措施日益健全。ETF正逐步成为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实现投资策略的良好工具。

  上交所表示,随着ETF产品创新节奏加快,特别是跨市场ETF产品备受市场期待,但原细则的部分内容和条款出现了与ETF产品创新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配合跨市场ETF推出,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计算方式、代办券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风控要求及违规后的纪律处分措施等等。同时,新修订的细则还扩展了ETF和申购对价的定义,完善了基金发行、停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等,为业务进一步拓展预留空间。此外,新细则也为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开展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提供更大空间,ETF相关产品创新步伐有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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