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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暂不考虑“合乘”出租车
新闻背景
日前,针对打车难的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市民可以根据相关服务热线定制 “合乘订车”业务。
沈暂无“合乘”想法
沈阳市民张琦经常能遇到打不到车的情况,他表示:“不管怎么说,现在都提倡效率、低碳环保,要是能合乘,也是一个好事,不知道沈阳有这方面打算没? ”
初衷很好,但操作繁琐,容易引发纠纷,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部门了解到,暂无推动此类举措的想法。
去年12月施行的《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出租车司机并客、拒载、故意绕道、索取高价及无正当理由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等行为,否则司机将受到最高3000元处罚。
记者了解到,虽然“并客”和“合乘”是两种概念,但“合乘”无疑是给出租车司机提供了违规的借口,容易给行业管理造成混乱。
“合乘”的多个尴尬
目前,在沈阳虽然交通部门禁止出租车司机并客,但仍有出租车司机私下并客,但大都得到乘客的默许,而收费方式则是“AA制”,乘客都将交纳全额的路费,如果存在绕远,司机将根据情况进行减免小部分路费,显然“并客”要比合乘收益要大。但也客观说明,市民有“合乘”的需求。
其次,两个乘客到同一地点的几率较低,无论是通过电话预约还是司机自己招揽都十分不便捷。
再次,收费界定繁琐,如果按照北京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司机和乘客都需要费脑筋算费用,容易产生纠纷。并且目前计价器难以机打“合乘”发票。
最后,如何界定乘客自愿“合乘”和司机主动“拼车”界限模糊,两人同时打车,司机表示“合乘”,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就容易造成“拒载”投诉。
此外,不同目的地的合乘,容易出现路线上的变动,乘客往往会因为这点投诉绕路。综上,沈阳市交通部门表示还需要分析研讨,毕竟各地情况不同。
北京合乘有四细节
要求合乘时,司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征求乘客意见,第一顺位乘客必须同意;二是“合乘”必须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不允许在营运中途“合乘”;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四是要保证第一顺位客人的权益,基本上要先送第一位客人抵达,若乘客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乘客协商的结果执行。
记者 王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