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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真堂首次卷入消费者维权诉讼案 产品被指涉嫌欺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1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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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27日消息(记者陈亮 梁卫浩 实习记者胡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为“活熊取胆”深陷舆论漩涡的“归真堂”,又遭遇了新麻烦。今天,两家财经类媒体同时刊登文章:归真堂被诉涉嫌欺诈,法院已经立案。这是归真堂遭遇上市风波以来,首次被卷入消费者维权诉讼案件中。

  产品说明与宣传文字有差异,零售熊胆粉不合法,起诉归真堂的这两点理由是否成立?处于上市关键阶段的归真堂,面对各种噪音,是否影响最终登陆资本市场?

  根据媒体报道,起诉归真堂的这位北京市民,因工作关系,经常饮酒,为保健养生,保肝护肝,在北京某药店购买一盒归真堂熊胆粉,但随后发现说明书上 “清热、平肝、明目” 的功能,和归真堂网站描述差异巨大。这位市民已经向法院提出6项诉讼请求。中国之声今天(27日)也第一时间拨通了归真堂相关负责人电话。

  负责人:我关注到这个网站上、网络上面有这方面的报道,目前我们公司没有收到相关文件,也不便做出批评。

  产品说明书上,提到的“清热、平肝、明目”功能,是否和归真堂宣传的“防治肝炎、酒精肝、脂肪肝等”存在巨大差异?这样的差异,是否直接导致产品涉嫌欺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律师认为,这种判断,有些勉强。

  刘明俊:由于中药的描述本身就比较宽泛,或者不是那么容易精确,这种描述上的差异,是否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欺诈,我认为可能有点勉强。

  起诉的另一大焦点,在于零售熊胆粉是否合法。国家林业局、药监局等五部门早在2004年12月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规定“一律停止零售天然麝香和熊胆粉”。对于“含熊胆成分的产品”,在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加贴 “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之后,可以零售。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熊胆粉”和“含熊胆成分的产品”是两个概念,含熊胆成分的产品是可以零售的,而熊胆粉是不允许的。刘明俊律师指出,归真堂的做法是违反规定?还是虚假宣传?将是法庭审理的重点。

  刘明俊:归真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从名称上看,归真堂卖的就叫“熊胆粉”,而且它的宣传文字也容易让人产生这就是纯熊胆粉的认识, 那么按刚才说的规定,它是不能零售的;但另一方面,这个产品又加贴了只有“含熊胆成分的产品”才可能获得的专用标识,并进入了零售流通。这里就存在一个冲突。归真堂要么违规,要么虚假宣传,这个问题可能也是后面法庭审理一个重点。

  福建中药企业“归真堂”谋求创业板上市,但因为“活熊取胆”的主营业务而引发热烈讨论。面对社会各界的不同声音,加上近期被诉涉嫌欺诈,各种争议,会不会影响“归真堂”上市进程?

  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企业上市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等,向国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归真堂正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还没有进入初审阶段。刘明俊律师认为,争议不断,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一家企业上市,会产生影响。

  刘明俊:在上市阶段涉及诉讼案件,或多或少都会对公司上市产生影响。特别是涉及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合法的问题,影响更大。合法是上市的一个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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