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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11年6次监测,以及综合分析评价,结果显示,深圳市9条入海排污河全部超标排放,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9日披露了即将发布的《2011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的部分内容。
据新华网报道,深圳市海洋局组织实施的深圳海域海洋环境调查和监视结果显示,在陆源入海排污口方面,深圳市9条入海排污河全部超标排放,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2011年全年深圳海域共发生4起赤潮,累计面积约57 平方公里,与2010年相比,发生次数有所减少,但每次发生的面积均有所增加;2011年全年深圳海域未发生溢油等重大海上突发事件。
公报显示,2011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呈现“东优西劣”的特点。东部大亚湾、大鹏湾海域水质基本符合国家第一、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属于清洁、较清洁海域。西部珠江口、深圳湾海域水质基本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属于严重污染海域。东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东部的养殖区、大小梅沙海域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