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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将连续上7天班,然后才能等来清明3天小长假。在这3天加班,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昨天是首个“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工薪族咨询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省人社厅提醒,4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支付3倍工资;4月2日、3日是公休日,安排加班,未按规定给予补休的话,需支付2倍工资。
根据放假安排: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4月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或者换休名义,拒付加班工资。如果在4月2日、3日安排加班,则应先安排职工补休,未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4月4日清明节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300%;4月2日或者3日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200%。以南京市区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40元计算,2日或者3日加班费每天至少为104.8元,4日的加班费至少为157.2元。如果三天都加班,那么至少能拿到36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