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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茶产业立法严惩销售不安全茶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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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关于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这项立法规定,销售不安全茶叶者不仅将被没收问题茶叶产品,最高还将处以货值10倍的罚款。此外,法规还有不少维护茶农、茶叶企业合法权益的规定。法规实施后,将有助于福建省实现由茶叶大省向茶叶强省转变。 

  同时,为遏制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法规规定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逐步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务平台。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茶叶生产记录制度,不得销售不安全茶叶产品。茶叶经营企业对其销售的茶叶产品也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销售不安全茶叶产品。违反上述规定,茶农最高将处2000元罚款,茶叶经营企业最高罚款将达2万元。记者陈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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