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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证监会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拟解除网下配售三个月的锁定期,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挑选五到十名个人投资者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同时允许IPO发行存量老股,增加流动性,但老股转让资金解禁有限制。意见稿拟解除网下配售三个月的锁定期。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强调要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意见稿明确发行人为信披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恪守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明确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应按职履行职责,不得包装和粉饰业绩。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意见》还表示,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征求有关部委意见环节中,在有效增加相关信息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改进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的方式。
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新股发行询价环节,《意见》表示将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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