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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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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4月4日电(记者沈汝发)为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福建省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规定,对该省省级医疗机构54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福建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优化结构、分批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和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介绍,54项医疗项目价格中,提价23项、降价31项。在降价项目中,重点降低CT、核磁共振、彩超等三大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其他降价项目包括一些放射治疗类项目以及一些常规检查、检验类项目。提价项目均为现行价格相对较低、成本较高,医疗机构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特别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以及医务人员劳动付出较多的项目,如护理、急诊监护、大换药等项目。

  福建省物价局表示,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调整有利于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价格的突出矛盾,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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