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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把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今年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2%,较今年1月的4.5%有所回落,其主要原因就是食品价格涨幅趋缓所致。再往前追溯,此轮物价上涨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CPI陆续破四、破五,至2011年7月达6.5%高位后逐步回落,其助涨主要因素和带动回落的主要原因,也在于食品价格。2011年,我国CPI上涨5.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高达11.83%。今年以来,虽然猪肉价格有所回落,但蔬菜、水果等价格依然居高不下。因此,要保持今年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非常重要。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对此有着直接感受。有调查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有68.2%的人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其中,低收入群体因消费支出中,食品所占比重较大,影响最为明显。从这个角度来说,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有利于保障民生,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食品价格为何上涨较快?仔细分析,则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是成本推动下的农产品价值回归。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速,农村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土地价格刚性上涨渐成常态,长期被低估的农产品正通过涨价回归价值,进入趋势性的上涨通道。这意味着农产品价格上涨将是长期趋势,也需要我们在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是生产的盲目性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我国农业生产基础比较脆弱,一定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加上农产品供应者对市场信息的捕捉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由此带来的供应变化容易引起价格的异常波动。
三是流通环节的影响。目前我国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山东、河北、河南三省蔬菜产量占全国产量近40%。多环节、长距离的农产品流通势必增加成本,特别是自然灾害多发,增加了运输困难,推动了物价上涨。
因此,要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还须从以上环节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首先要增加生产、保障供给。要坚决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千方百计确保农产品供应。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增加对农民的生产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时,应全面掌握、及时发布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变化信息,积极引导生产和市场流向。
其次要搞活流通,降低成本。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进行扶持,开展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继续清理整顿公路收费、农贸市场收费、零售供应商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行为,逐步实现鲜活农副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零税收、低收费。
此外,要加强监管,规范秩序。要加强对食品价格的监督检查,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有效稳定社会预期。同时,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