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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零投诉”意味“零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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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调查,从“第一个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市,到之后陆续试点的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示制度,虽然各地具体操作有较大差异,但结果却非常相似———没有结果。

  “零投诉”是否意味着“零问题”,恐怕谁都不能简单下结论。正如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提出,“零举报”恰恰是“效果不好”的表现,“说明现在所实行的公示方法有问题”。深究下去,公示方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个,其一是公示的范围过窄,仅公布一部分或仅限于很小范围内;其二是对公示的内容公众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

  从公示范围看,几个试点单位的公示都未做到完全彻底的公开。比如,新疆阿勒泰虽规定了官员财产申报须有详尽的项目,但很多只限于内部掌握,只选取其中部分上网公示,公众自然难看到官员财产的全貌。再比如,浙江慈溪和宁夏银川市采取的都是在内部公示的方式。

  一旦监督主体都是“内部人”,那么监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为在财产公示问题上,“内部人”之间并没有相互监督的积极性,积极监督既不会让自己受益,还有可能“引火上身”。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自然无人问津。

  另外,公众对财产公示内容缺乏有效监督途径,更是官员财产公示遭遇“零投诉”的根本原因。按理说,通过官员财产公示暴露出来“不正当财产”,最大的受益人是作为纳税人的公众,因此公众对于监督官员财产公示最有热情。近些年来,全国两会上每每有涉及官员财产公示的提案甚至争议,都能引起公众的广泛共鸣,就是最好的例证。

  事实上,官员财产公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要为公众监督官员财产情况提供公开的资料。因此,官员财产公示只是第一步,若要让公众积极参与监督,还要赋予公众相应的权力。毕竟,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对于公示的官员财产基本上属于“两眼一抹黑”,即便想投诉也是“无从投诉”。

  应该说,当前一些先行试点地区公示官员财产的做法,之所以遭遇“零投诉”的尴尬,本质上还是这些试点地区的做法,更像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创新,而不是一整套系统的制度设计。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言,要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一整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作为支撑才能实现。所以,“零投诉”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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