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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关深圳将推“豪宅税收改革”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而记者了解到这一消息来源于此前深圳市公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相关人士,也是参与制定这一规划的专家处获知,这一规划提出的“豪宅税收改革”属于探讨和研究层面,推进其改革是方向,但深圳并没有自主开展税制改革的权力,深圳豪宅税改更不会在2012年度实施。
豪宅税改属探讨方向
近日,深圳将推“豪宅税收改革”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这一消息的源头指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此前3月底发布的一份文件,这份名为《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下称“规划”)的文件提出:加快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以市场化调节机制实施需求分类引导。研究对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别墅、复式、大户型等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税收、信贷及公积金贷款政策,严厉打击普通商品住房的投资投机,合理降低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购房和居住成本,加大对自住住房需求支持力度;对别墅、复式、大户型等商品住房,推进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收改革,引导住房市场向满足居民居住需求的方向发展。
昨日,记者联系到这一规划的参与制定者、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王锋表示,这一规划属研究性质,主要是探讨相关政策,规划中也说是“研究”对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别墅、复式、大户型等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税收、信贷及公积金贷款政策。王锋同时表示,有关推进“豪宅税收改革”的这一表述也是方向性质,在2012年度不会实施。
深圳税收得按国家标准
记者了解到,就目前深圳房地产领域税收政策而言,豪宅与普通住宅的征税差别并不大,交易环节中的“契税”按照“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不同标准来征税,非普通住房为3%,普通住房则有最低至1%的优惠,而对于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营业税及附加”的税额都为总价的5.6%,不同的是,普通住房购买满5年免征,非普通住房满五年按差额征收。而深圳区别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则是,普通住房要满足: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深圳如对豪宅进行税改则可能对保有环节加重税负,而交易环节的税费已经较高,改变的可能性不大。”深圳中原地产副总经理贺晓丽表示。
据了解,自去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相继推出房产税试点以来,中国就拉开了推进房产税的大幕。而近日市场又传言深圳广州或入围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业内认为,房产税是大势所趋,只有何时开征存在悬念。
王锋告诉记者,在税收制度层面深圳还是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来做,具体是否要征收豪宅税以及将来怎么制定都要按国家相关要求来执行,深圳此番提出推进改革只是作为探讨的方向,深圳并没有自主开展“豪宅税收改革”的权力。